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娱乐
2025-09-10 22:40:21
0
责任编辑:席沛钊
博眼山西警方提示,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经批评教育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该贴发出后,男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
6月9日上午,到案后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
对此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主动写下保证书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公民上网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36岁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